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原则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1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3000元;

员工人数在10014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5000元;

员工人数在4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的不同,按一级、二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38000元、29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四)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五)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复评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

(六)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低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